今天和事务所的主任一起去办一个刑事案子。很可悲呀!
被告是个被判了死刑,发回重审的女犯人!都是四十几岁的人了,为了20万。被害人就拿的冥币去交易,被告就是有点气,就把别人弄死了,虽然不是她出的手,不过她也没有阻止别人出手杀被害人!一审时判她死刑,她不服,不想死。现在发回重审,判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她还没有搞懂,以为又死判的她死刑,只是两年后执行!还在庭上对我们律师说她活起没有意思了!吓我们律师一跳,害我们律师还跑去看守所给她解释一番!死缓一般都不是死了,除非她在服刑时又范了法!
为什么人就不能冷静点,范了错才开始后悔!真的是对自己不负责,也对家人不负责!这个被告,能判死缓,多靠他老公给她出律师费帮她上诉。她的兄弟姐妹又不是没有钱,但都没有凑钱给她上诉!
我们的律师也是,很尽力的为她奔走,律师费又少,都是我们的律师心肠好。她毕竟杀了别人,要了别人一条命,而现在判她死缓已经是很不错了!所以人不能范法呀!这个案字让我这个在事物所实习的学生很感动耶,好的律师真的很能让周围的人感动,也能为周围的人带来动力!